更换电梯空调中标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0-08-28     来源:业主自治    浏览:338    评论:0    
核心提示:水印城小区全体业主:水印城小区于2020年6月28日发布水印城小区电梯安装空调工程招标公告,经报名、投标企业述标、全体评委审议

水印城小区全体业主:

水印城小区于2020年6月28日发布水印城小区电梯安装空调工程招标公告,经报名、投标企业述标、全体评委审议、水印城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表决,2020年7月7日确定杭州德江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江公司”)为该工程的中标单位并已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为248430,质保期为三年。

一周后,德江公司提供合同电子稿初稿供双方确定合同细节,业委会要求按照小区二届业委会的惯例,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支付30%,验收并试运行两个月完成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60%(考虑非维保单位),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同时要求非挂靠、分包,否则违约方按合同总价的50%承担违约责任。德江公司不同意业委会的条件,并以要求付款条件为合同签订付30%,设备到货前5天支付60%,安装验收完成5天内支付10%为由,表示无法签订合同。

为确保水印城业主能在炎热的夏天享受电梯空调带来的凉意,业委会于2020年7月13日给德江公司发函,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逾期未答复或者逾期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自动退出该项目。

2020年7月14日17:00在业委会会议室开协商会议。会议上业委会同意质保金由10%改为5%质保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条件不同意变更,包括该工程不允许挂靠、转包、外包,违约赔偿合同总金额的50%。后德江公司提出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支付30%,设备到场前3个工作日内需支付合同金额的95%,验收合格后满一年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如无法达成协议可在同行业内寻找愿意在“同样价格,同等合同条款”前提下签署该合同的施工单位可替换该公司。此后,与德江公司联系要求出具书面材料给业委会,至今未回复,也始终未出具该公司盖章的正式函件(仅通过微信提供过可编辑版本的书面材料),因此,业委会视德江公司放弃本项目。

后,业委会联系第二候选单位单位杭州众安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公司”),

明确众安公司同意按德江公司同等条件的,可以作为中标单位承接电梯空调项目。

众安公司书面承诺,同意工程价格为248000元,质保三年,合同签订支付30%,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后支付65%,5%作为质保金运行三年后支付;并承诺平衡铁追加费用5000元以内的,由业委会支付,实报实销;超出5000元的,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担。

为确保业主大会决议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广大业主在炎热的夏天能够及时享受电梯空调带来的清凉,业委会表决同意确定众安公司为电梯空调项目中标单位,并于2020年8月13日签订合同。众安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进场施工。

水印城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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