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三路(东城路-常青路)新建及景观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2-01-18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326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东方三路(东城路-常青路)新建及景观提升工程已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批文名为: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东方三路(东城路-常青路)新建及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编号为:常经发审(2021)3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东方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三路(东城路-常青路)新建及景观提升工程已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批文名为: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东方三路(东城路-常青路)新建及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编号为:常经发审(2021)3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东方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建东方三路位于丁堰街道,西起东城路,东至常青路;


2.2 建设规模:东方三路(东城路-常青路)长度约1183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20米,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景观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


项目管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报批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度控制;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图纸审查、专业设计等咨询;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档案管理;收尾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造价咨询包含但不限于: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方案比选、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分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审核;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其他相关工作;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招标代理包含但不限于:①招标项目资料收集,②招标方案编制,③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④招标控制价的编制,⑤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⑥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组织现场踏勘,⑦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组织评标相关评标工,⑧履行中标公示,公布中标结果,⑨合同审核,⑩采购管理。


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同步实施绿化、交安设施等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后续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包括且不限于道路、管线、绿化、附属配套等所有工程在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协助委托人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对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在建设工程保修阶段提供服务等监理工作。


其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当地政府报批报建所需要的咨询服务等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2.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计划自2022年03月01日始,至2024年2月29日止(至项目移交管理单位后完成),总服务期731日历天。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结束。造价咨询至本项目所有结算审核完毕并提交相关咨询报告终结。


2.5 投资总额:东方三路(东城路-常青路)新建及景观提升工程7318.15万元。


2.6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估算价:293.51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燃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人员。除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可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人员。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建设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造价咨询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师;


设计负责人: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招标代理负责人:国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包含联合体成员)、项目负责人(包含联合体成员)资料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7.0系统)“主体库”(联合体各方分别录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为:2022年 1 月 12 日 至 2022年 2 月14 日;


4.2 获取方式:登陆“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中“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3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缴纳300元。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7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一。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二。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东方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延陵东路 508 号 地 址:新北区府翰苑1幢419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丁志刚 联 系 人:胥元骏


电 话:0519-89863695 电 话:85195517-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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