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花海路(大司马路-海阳南路)景观绿化工程

   日期:2022-01-18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324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如皋市花海路(大司马路-海阳南路)景观绿化工程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高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花海路(大司马路-海阳南路)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花海路(大司马路-海阳南路)景观绿化工程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高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花海路(大司马路-海阳南路)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花海路(大司马路-海阳南路)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花海路(大司马路-海阳南路)新建景观绿化、河道开挖、驳岸及排水工程,景观带长约987m,沿花海路两侧设置,河道1050m长,主要包括地形整理、景观园路铺设、绿化栽植、原有河道开挖刷坡、木桩驳岸及景观排水等。其它详见设计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378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花海路(大司马路-海阳南路)景观绿化工程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三选一:(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 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注: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份中标通知书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 (业绩内容须包括硬质景观内容,不接受单纯苗木绿化业绩)


⑴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⑵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审计部门或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核)证明材料;


⑶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


⑷时间以竣工后首次验收时间为准;


⑸项目负责人、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项目金额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⑹本项目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变更过的业绩。


3.4.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4.9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 25 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月25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高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软件园3号楼 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邮 编:226500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冒先生 联 系 人:张晓艳


电 话:19825285882 电 话:1377384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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