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及保安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2-08-10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317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本溪市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及保安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8-05 至 2022-08-12撰写单位: 本溪市政务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及保安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8-05 至 2022-08-12
撰写单位: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溪市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及保安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及保安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500-01864
项目名称:本溪市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及保安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1包本溪市高级中学保安服务采购需求

一、人员需求:不少于17人

其中东明校区不少于7人(保安队长1人),北校区不少于10人(保安队长1人)。

东明校区工作时间:保安全年执行早6:30-次日早7:10工作时间。

北校区工作时间:保安全年执行早7:45-次日早7:45工作时间。

二、服务范围

两校区校园安全、进出车辆登记管理,外来人员登记等。

三、服务标准

(一)人员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审查合格,无劳动争议及纠纷,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具备基本的安保行为规范,知识与实践能力,处理一般性治安问题要果断、冷静、机智、得体;掌握消防器材、灭火救援、应急疏散等消防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慢性病史、传染病史、职业病史和精神病史,上岗后7日内提供健康证(原件备查),转业军人优先;

4、品德端正,无酗酒和违反公共道德标准的不良嗜好;

5、保安要求男性。

(二)保安工作

1、24小时安保服务,校园内巡视、消防安全,每天早晨按规定时间交接班,要求两班保安同时在岗,待学生全部入校后再交接下班。

2、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和正常的办公教学秩序。把好门卫关,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进出师生、车辆及过夜车辆登记,严格按规定查验进出物资,凭相关手续放行;杜绝推销人员或没有正当理由的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确保无失窃事件和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群众满意率95%以上。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和做好记录。值班记录要求完整、准确详实,字迹清晰,记录本保存完好,利于存档。严格车辆管理,无乱停乱放现象,完成学校指定的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3、对校园内部及周边进行巡视(上午2次,下午2次,夜间学生放学前巡视2次,23:00至次日5点巡视2次),并做好记录。

4、每周必须进行1—2次保安工作培训或演练。

5、维护校门前的治安、交通秩序,随时清理校门前停放车辆。

6、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负责入校人员身份查验、测温等。

(三)保安管理

1、中标单位的保安员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2、保安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3、熟知学校基本情况及其所属工作人员;

4、熟悉和爱护配备的警戒、巡逻灯、对讲器材及校园内的公共设施和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等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检查设施设备,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人员,确保校园安全;

6、发生火灾时,当值保安员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所有人员安全有序的疏散,按既定方案组织灭火;

7、勤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地面有污物、水渍、垃圾等影响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自己能清理的随时进行清理,不能清理的立即通知保洁员前来清理;

8、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及值班纪律,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在岗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详细的记录;

四、保安队长

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理、协调综合事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保证服务质量。

五、其他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提供方经校保安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校保安管理考核细则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服务提供方承担。

2.签约要求:合同到期后,服务提供方经校方考核为优质的,校方可优先考虑与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一签,且连续续签总期限不超过二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合同性质及实质性内容。如合同履行过程中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指示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合同按新的指示及政策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

(二)付款方式

1.按月付款,服务满一个月后,由服务提供方提供正规保安费发票,经学校相关部门考核符合要求后,在下月2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月服务费。

2.如服务提供方有违约扣款,经双方相关人员核实确认后,报学校财务部门从服务提供方当月服务费用中扣除。

3.服务提供方的报价中,应包含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税金、福利费、劳动保护、服装费等。

4.因服务提供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对其自身、校方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服务提供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2包本溪市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

一、人员需求:不少于53 人

主校:不少于20人。保洁员10人(保洁班长1人,外围2人要求男性),水电维修工1人,更夫2人,宿舍管理员4人,传达室2人,勤杂工1人。

北校:不少于33人。保洁员17人(保洁班长1人,外围4人要求男性),其中白班14人,夜班3人;水电维修工2人,更夫1人,宿舍管理员6人,勤杂工:4人;司机3人。

二、服务时间

东明校区:

保洁人员工作时间,早:6:40—16:00,晚:15:30-23:20

更夫:4:30-次日早7:00

传达室等:7:00-16:30

维修工工作时间,7:00—17:00

石桥子校区:

保洁人员工作时间,早:6:50—16:00,晚15:50—22:30(周六休息一天,有寒暑假。寒暑假期间,服务提供方须安排一名保洁人员正常上班,该人员工资按照合同约定的平日工资支付。)

更夫:17:00-次日早7:00(全年无休)

维修工工作时间:7:30—18:30(寒暑假正常上班)

其他岗位工作时间根据学校安排,确定具体工作时间。

以上所有人员,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无法到校工作,相关人员工资按实际工作量、实际工作时长、实际工作天数、按合同约定的平日工资标准进行核算。

寒暑假期间,学校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服务提供方安排其他人员到校完成相关工作。此部分人员工资按校方认定的实际工作量、实际工作时长、实际工作天数、按合同约定的平日工资标准进行核算。

三、服务范围

(一)两校区教学楼、宿舍楼、教师公寓、体育馆、校史馆等校园室内外日常公共区域卫生(包括但不限于大厅、卫生间、会议室、办公室、楼梯、走廊、操场等)、除雪及学校大型活动后的一些工作安排,日常维修维护、食堂卫生监管、宿舍管理、教职工通勤接送及提供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其他岗位工作服务内容。所有人员除完成本职工作,必须服从学校的安排,完成一些临时性的工作等。

主校:

1.教学楼卫生清理:1-4层地面、学生及教工卫生间、大厅、前后门及玻璃、安全通道及玻璃、全部楼梯及扶手、楼梯间、电梯、走廊围栏及玻璃、围栏台面及踢脚线、饮水机、党建活动室、备课组、部分办公室、磁卡电话、三楼会议室、四楼阶梯教室、心新书院及两侧杂物间、一楼图书角、所有展架及物品擦拭、钢琴、所有办公室及教室门玻璃等。

2.实验楼卫生清理:1-6层全部楼梯及扶手、1-6层地面、1-6层卫生间、1-6层公共部分办公室,14个研究性教室、六楼大会议室、小会议室、阶梯教室、大门玻璃、饮水机等。

3.室外卫生(保洁):二尊铜像及雕塑墙、校雕像、宣传栏等。

4.室外卫生清扫:校园内道路清扫、绿化带内垃圾及树枝捡拾、楼前楼后清扫清淤泥、两个操场卫生、除雪撒盐等。

5.主校体育馆外围卫生清理。

6.校史馆卫生清理。

7.实验楼楼后卫生清理。

8.执行上级部门及学校防疫规定的清洁流程。

9.日常水电维修维护工作。

石桥子校区:

1.教学楼卫生清理:1-5层地面、学生及教工卫生间、大厅(1-3楼)、一楼前后门、安全通道及玻璃、全部楼梯及扶手、电梯间、楼梯间、走廊围栏及玻璃、围栏台面及踢脚线、饮水机、磁卡电话、钢琴、会议室(3个)、阶梯教室(4楼、5楼)、楼梯间开关、灯罩、暖气、消防指示灯、楼层标志、部分办公室,教室门玻璃,公共处卫生及校园内所有垃圾箱垃圾清运等工作。

2.2米以下的公共处玻璃[一季度2次]及2米以下公共处附着物等。

3.三栋学生宿舍楼、博雅楼及连廊地面、致知楼、格物楼、集贤居、体育馆等公共处卫生(走廊、安全通道、卫生间、楼梯间等)。

4.所有楼梯间物品清理。

5.博雅楼与致知楼中间观赏台的公共处卫生。

6.外围的公共处卫生:校园内道路清扫,草坪、连廊楼梯、停车场、校门前、操场、篮球场、体育馆、食堂安全通道等垃圾清扫、树枝捡拾、清理淤泥,垃圾清运等。

7.物品搬运入库、出库及清理废旧物品入库等。

8.不定期灭火器摆放及收回。

9.画廊版面更换、卫生清理。

10.冬季积雪清理、路面楼梯撒盐。

11.鱼池卫生清理,每年放鱼、收鱼。

12.冬季暖气跑水卫生清理。

13.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消杀。

14.供热、供水、供电、通风、污排雨排系统日常管网巡检、维修等。

15.提供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其他岗位工作服务内容。

四、服务标准

(一)人员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劳动争议及纠纷,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具备相关劳动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慢性病史、传染病史、职业病史和精神病史,上岗后7日内提供健康证(原件备查);

4.品德端正,无酗酒和违反公共道德标准的不良嗜好。

(二)人员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

2.环境优美、卫生清洁、物品整洁;

3.物业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不大声交谈、嘻闹;

4.日常物业管理所属人员使用的工具、装备、耗材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完成学校指定的各项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三)保洁工作                                

1.教学楼地面:地面每日洗拖擦三次以上(上下午各用洗地机清洗一次),其他时间做好日常卫生保持,捡拾可视物及泥土等。

2.门、消防设施、电梯、楼梯、扶手、洗手池及其他公共设施每天擦二次以上,不锈钢扶手、白钢门和电梯白钢每月打不锈钢光亮剂一次。

3.公共部分的门窗玻璃、墙壁、每日清擦,天棚、照明设施定期清扫灰尘(特殊情况例外)。

4.教室、办公室、公共部分外窗每年清洗四次。

5.卫生间每节课清扫、消杀一次,每周彻底清洗、消杀一次,垃圾当日及时清理。

6.两校阶梯教室每日清理,主校实验楼研究性教室每日通风,实验楼研究性教室、心新书院、六楼大会议室、一楼展架、办公室门、教室门及走廊窗玻璃每周清理一次,如果以上地方因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清理。

7.地面污渍每月彻底清洗一次。

8.校园外围公共区域卫生,每天七点前清扫一次,白天做到无垃圾、无泥土、无杂物等,两个操场每天清扫垃圾、树枝、树叶,保证绿化带内无垃圾,完成校规定清扫范围等,垃圾及时清运。

9.北校区学生宿舍楼地面每日洗拖擦一次以上;卫生间每天清扫二次以上,每周至少彻底清洗二次。

10.主校区实验楼公共区域及卫生间每天清扫二次以上。

11.北校区博雅楼及连廊地面、卫生间每天清扫二次以上。

12.致知楼每天清扫二次以上。

13.格物楼地面、卫生间每天清扫一次以上。

14.教师公寓公共区域每天清扫一次以上。

15.两校区所有楼梯间物品每周彻底清理一次。

16.两校区体育馆每周清理一次以上,(雨雪天当日用后当日必须清洁一次)。

17.校史馆每周至少清理一次,用后及时清理。

18.及时、足量补充洗手液等各种消耗品。

19.保洁班长负责部分办公室卫生清扫,负责各次考试期间安排保洁做好卫生清扫工作。

20.以上清洁做到无积物、无尘土、无污渍、有光泽。

环境卫生标准

1.确保每日清洁保洁的情况下,对走廊玻璃窗、会议室玻璃窗、墙面瓷砖、墙面石材、天棚、卫生洁具、玻璃、镜子、镜面不锈钢、电镀物品表面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

2.有专人监督检查保洁工作,所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实行全天候标准化清洁保洁,周末、节假日也需合理安排清洁保洁人员对室内外公共部位进行不少于1次清洁保洁;

3.会议室实行用后即时彻底保洁,桌椅、设备、物品归位、卫生清扫,长时间无人使用时,必须每周保洁1次以上;

4.卫生间、走廊、楼梯通道、电梯间、电梯轿厢、大厅及其他公共部位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

5.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6.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定期对下水道、排污渠、垃圾屋等进行除杀灭虫,避免出现蚁害等现象。

7.以上清洁做到无积物、无尘土、无污渍、有光泽。

(四)维修工工作

1.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维修办公室、教室、教辅室、公寓、宿舍等自来水管、卫生间下水不通、暖气、维修桌、椅、柜、门、窗、室内外宣传栏等校园内日常维修。

2.供暖系统:采暖系统的日常管理及养护维修。

3.春秋季节(日常定期或不定期)检修检查、入冬之前自来水消火栓井盖保暖、教学楼等地下突发漏水的简单处理等。

维修工工作标准:

1.制定日常维保计划,保证学校设备设施运行完好(不包括设备设施自身质量问题,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的运行故障)。

2.报修处理及时(其中:中、小问题 24 小时内解决,急修:2 小时内解决)。

(五)电工工作

1.变电所维护,巡检工作,发现异常情况,需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2.校园内所有楼体配电系统的电路、设施、设备简单的维修、维护工作;负责设备抢修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理,确保设备安全正常地运行,有效处理临时出现的设备故障。

3.北校区电工完成正常维修工工作,且需值夜班。

4.工作以外时间,学校有隐患突发事件,主校维修工必须随时到位处理(包括灯管更换等)。

电工工作标准:

1.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保证电气设备、工具、临时用电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故障记录,维修记录,能够发现和提出设备存在的各种隐患。

3.执行设备维修牌和操作牌挂牌作业,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及人员安全互保。

4.搞好设备和检修场所的卫生清洁工作。

(六)宿舍管理员工作

1.严格督促住宿学生执行学校的《住宿生管理制度》。

2.按时开关宿舍楼大门,值班时间严守岗位,不许脱岗,未经安全处主任同意,禁止异性进入宿舍。

3.督促住宿学生整理内务,清洁宿舍,督促住宿学生按时上课,晚上考勤查房清点登记住宿人数。对请假的住宿学生要与班主任核实,对无故夜不归宿的要登记,并及时打电话告知班主任和家长。

4.监督住宿学生禁止使用任何大功率用电器,严禁学生违规用电。

5.防火、防盗、防止住宿学生破坏公物,防止住宿学生打架闹事。

6.若住宿学生生病,要及时通报班主任及安全处,重大病情及时告知家长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7.常巡查,发现设备设施需维修、更换的,要及时报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8.入睡至晨起期间至少巡视2次,并做巡视记录,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9.建立住宿学生信息库(姓名、班级、家庭电话、家庭住址、缴住宿费情况等)。

10.主校宿舍管理员负责当班期间宿舍楼内公共区域卫生清扫。

(七)更夫

1.夜间值守,负责泵房检查、教室及办公室卫生间门窗检查、监控查看、夜间操场检查等,防火防盗。

2.主校教学楼、实验楼更夫负责早晨学生入校前对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等。

(八)传达

主校传达室工作人员完成传达室工作外,负责送报纸、接饭、刷鱼池等。

(九)司机

负责接送教职工于东明主校至石桥子校区往返通勤及完成学校临时用车安排。定期对通勤车进行日常检查等,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司机工作标准

1.持证上岗,驾驶技术过硬,遵守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车,保证驾驶安全,保证通勤车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故障记录,维修记录。

3.遵守学校通勤车车辆管理制度。

(十)勤杂工

除完成学校正常工作外,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完成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五、其他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提供方经校物业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物业管理考核细则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服务提供方承担。

2.签约要求:合同到期后,服务提供方经校方考核为优质的,校方可优先考虑与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一签,且连续续签总期限不超过二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合同性质及实质性内容。如合同履行过程中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指示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合同按新的指示及政策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

(二)付款方式

1.按月付款,服务满一个月后,由服务提供方提供正规物业费发票,经学校相关部门考核符合要求后,在下月2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月服务费。

2.如服务提供方有违约扣款,经双方相关人员核实确认后,报学校财务部门从服务提供方当月服务费用中扣除。

3.服务提供方的报价中,应包含的项目有员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税金、福利费、劳动保护、服装费、清扫保洁工具及清洁用品、药品费用。

4.因服务提供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对其自身、校方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服务提供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三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参加开标前应自行登录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来访人员防疫规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高级中学
地  址: 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1号
联系方式: 024-43286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 024-47264270
邮箱地址: jiaoyidailichu@163.com
开户行: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50010575950188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024-4726427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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